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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快捷有效的处理重特大事故,减少人身伤亡和企业财产损失,迅速有效地处理好善后工作,维护和保障企业正常安全生产秩序。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的重特大事故是指死亡3人及以上或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事故定性的具体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
一、应急救援原则
应急救援要遵循三个原则,即:保护企业员工生命安全原则;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原则;保护企业财产原则。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生产作业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事故,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火灾事故以及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三、组织实施
恒运集团负责本预案的组织与实施。
集团所属各分公司应根据本预案负责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理)预案,成立应急事故处理小组,明确职责,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小组,实施统一组织指挥。
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组 长:任绍华
副组长:刘 芮、孙金诺、李永江
组 员:彭世海、杨成振、张含利、张凤坤、王维君、王国祥、
周志新、胡本利、刘 洋、范 拥、王绍山、王新春、
程洪涛、贾培富、李伟山、王之敬、董 明、姜显成、
唐艳丽、叶 武
五、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责
1、组长职责:负责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的统筹、组织、协调、领导工作。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召集组织机构成员研究、制定救援(处理)对策,并及时向上级报告,负责整个事故的救援、处理工作。
2、副组长职责:在组长的领导下,负责协助指挥工作和组织机构日常领导工作,组长不能履行职责时,代组长指挥工作。负责指挥事故现场救援、调查、处理和事故善后等工作。
3、组员职责:在组长、副组长领导下,参与重特大事故现场救援、调查、处理、报告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特大事故后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六、事故报告制度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当事单位在向主管单位报告的同时,要组织相关人员积极投入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接受事故调查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
七、事故报告程序、时限
1、事故单位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内容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报告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和安监部门。
2、事故单位应在12小时内,将事故调查情况或初步原因续报或补报到上级有关部门。
3、发生事故后,在死亡(失踪)人数不明的情况下,一律按重特大事故先行报告,待事故情况明确后再补报。
八、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发生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需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的报告单位、联系人、签发人、联系电话和报告时间。
九、事故的应急救援
1、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必须及时、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处理,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原则。
2、接到事故报告后,事故单位领导应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与抢救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事故的调查与善后工作。
3、各单位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要严格遵守本预案,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工作,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的应急救援。
十、应急救援系统及善后工作
集团公司将建立起完善的保障系统,提供技术、人员、物资保障,同时还提供充足的经费,以确保在事故发生同时能提供最大限度的救援保证,从而避免更大的损失。成立小组全权负责事故的通讯、调查处理、落实防范、受害者赔偿以及补救措施等善后工作。
通讯小组组长:程洪涛
通讯小组组员:王绍山、王新春、贾培富
善后处理与调查小组组长:李永江
善后处理与调查小组组员:彭世海、杨成振、范 拥、王维君、张含利、王国祥
十一、车辆调度负责小组及救援车辆安排
调度小组组长:李永江
调度小组组员:姜显成、张含利、胡本利、周志新、王之敬
紧急救援车辆共安排10台:
沈阳恒运投资有限公司机关面包车1台
沈阳恒基物业公司面包车1台
沈阳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商品车公司面包车1台
沈阳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望花物流分公司面包车1台
沈阳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物流中心站面包车1台
沈阳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汽运出租公司面包车1台
沈阳北方客运公司面包车1台
沈阳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联运分公司面包车1台
沈阳恒基实业有限公司汽车服务分公司面包车1台
沈阳恒运发展物流公司面包车1台
十二、事故的调查处理原则
1、认真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责任人,吸取教训,教育干部职工,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原则。事故的原因依据“四不放过”原则,即:在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2、根据事故情况由调查组负责开展调查,可邀请相关部门或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和财产损失评估。
3、调查组的工作职责: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建议;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写出书面事故报告。
4、调查组在查明原因后,要制订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整改。
5、调查组在调查事故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根据事故的原因、后果、责任及事故后的态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拿出对有关责任者做出处理的建议。
6、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时间,从收到事故处理机构对事故责任的最终鉴定结论起,重大事故不超过15天,特大事故不超过30天。
十三、事故的结案
事故的结案遵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附则
沈阳市交通行业除重特大安全事故以外的一般事故的救援处置,参照本预案执行。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附:应急救援小组通讯联络表(省略)
二O一三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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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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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沈阳市沈河区小北关街2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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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86)024-8853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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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86)024-8853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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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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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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